夢飛科技網站空間租用合同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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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電子郵件:
乙方:深圳南華中天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簡稱:夢飛科技)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八卦二路二棟廠房東座503室 郵政編碼:518029
電話:0755-83692750 傳 真:0755-83692840
網站:http://www.qzkangyuan.com 電子郵件:
聯系人:樊禮
一、合同合作事項
乙方為甲方提供在國際互聯網上采用共享服務器主機資源的萬維網服務,簡稱虛擬主機。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用戶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夢飛科技管理其網站,可以利用網站在國際互聯網上發布信息,可以自行決定信息的內容和文件的放置結構等,其中委托管理費用另計。
2.用戶運行有關的CGI程序應根據夢飛科技有效的服務體系列表和服務檔次的具體要求執行。對于超出用戶購買檔次的虛擬主機規定的資源的行為,夢飛科技有權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關閉虛擬主機、刪除有關目錄、文件、程序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用戶自行負責,同時,用戶已經支付的費用將不予退還。
3.甲方擁有運行在乙方虛擬主機空間內的網站程序及數據的完整所有權。乙方不得侵犯前述權力,包括但不限于對網站程序的復制、傳播、更改和用于盈利或非盈利的使用。
(二)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不得做任何違法經營活動。甲方對其經營行為和發布的信息違反上述規定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 甲方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①.散布電子郵件廣告、垃圾郵件(SPAM):利用虛擬主機散發大量不受歡迎的或者未經請求的電子郵件、電子廣告或包含反動、色情等有害信息的電子郵件;通過散布大量不受歡迎的或者未經請求的電子郵件、電子廣告等為其放置于服務器上的網站進行宣傳、介紹或者招攬業務;
②.建立或利用有關設備、配置運行與WEB服務器無關的程序或進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在線聊天室服務、在線音頻、視頻服務以及其他超出網站應用范圍的行為、程序、進程或軟件等,導致大量占用服務器內存、CPU資源或者網絡帶寬資源,給夢飛科技或者夢飛科技的其他用戶的網絡或者服務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國際的網絡、服務器等)帶來嚴重的負荷,影響夢飛科技與國際互聯網或者夢飛科技與特定網絡、服務器及夢飛科技內部的通暢聯系,或者導致夢飛科技服務器或者夢飛科技的其他用戶網站所在的服務器宕機、死機等;
③.進行任何破壞或試圖破壞網絡安全的行為;
④.進行任何改變或試圖改變乙方提供的系統配置或破壞系統安全的行為;
⑤.運行影響虛擬主機服務器或者乙方服務器正常工作的程序、進程等;
⑥.用戶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用戶對其經營行為和發布的信息違反上述規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給夢飛科技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用戶不得利用夢飛科技提供的資源和服務上傳(Upload)、下載(Download)、儲存、發布如下信息或者內容:違反國家規定的政治宣傳和/或新聞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穢、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獎、賭博游戲;“私服”、“外掛”等非法互聯網出版活動;違反國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礙互聯網運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損于社會秩序、社會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內容。用戶同時承諾不得為他人發布上述不符合國家規定和/或本服務條款約定的信息內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設置URL、BANNER鏈接等。用戶承認夢飛科技有權根據夢飛科技自己謹慎的判斷來決定用戶發布的內容是否構成違反服務條款或者國家的有關規定。用戶承諾在接到夢飛科技的通知后會調整用戶網站上的內容以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本服務條款約定,否則夢飛科技有權終止本服務條款項下的服務。同時,對于用戶將服務器用于虛擬主機或磁盤空間出租服務的,用戶應要求租用其空間的客戶不得進行上述活動。夢飛科技發現用戶或者用戶的客戶從事上述活動的,夢飛科技有權隨時終止服務;因用戶從事上述給夢飛科技帶來任何損失或者不利影響的,用戶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用戶的客戶從事上述而給夢飛科技帶來任何損失或不利影響的,用戶應與其客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⑦用戶明確,用戶所購買的虛擬主機申請成功后并不意味著可以立即使用。用戶還需進行以下操作:
◆在收到夢飛的《虛擬主機申請成功通知書》后,及時登錄夢飛科技會員專區,按照夢飛科技要求在線提交其網站的ICP經營許可證信息/網站備案信息(獲得信息產業部頒發的備案號和備案標志)。
◆該經營許可證信息/網站備案信息經夢飛科技確認后,用戶將獲得其購買的虛擬主機管理員登錄名和密碼,此時用戶購買的虛擬主機方可使用(即:正式開通)。
◆ 鑒于用戶申請虛擬主機后,夢飛科技將為用戶預留空間以備隨時開通,用戶承認其辦理網站經營許可證/網站備案的相關期間將包含在用戶在夢飛科技購買的服務期之內,即用戶購買的服務期將從夢飛科技收到用戶款項之日起計算。
◆用戶必須依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的規定保留自己網站的訪問日志記錄,包括發布的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互聯網地址(IP)、域名等,該記錄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必須提供。用戶自行承擔由于其未按規定保留相關記錄而引起的全部責任。
◆甲方對違反上述義務給乙方和乙方用戶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3. 甲方有義務維護自己虛擬主機上的數據、口令、密碼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甲方維護或保密不善致使相關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盜用甲方帳號和密碼進行各種操作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4.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系人和管理甲方網絡、設備和服務器的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協助,因甲方以上人員的行為而產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擔。因上述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提交不及時、不準確而引起的任何損失及因甲方以上人員的行為而引起的任何責任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依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價款,按時為虛擬主機續費,乙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
6. 甲方應自申請的虛擬主機開通后向甲方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或備案登記證。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擁有本合同所稱服務器的所有權;乙方擁有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技術支持、服務所包含的資料、信息、數據等的知識產權。
2.乙方依照甲方在線提交的虛擬主機服務申請中定制的服務規格提供相應服務。對甲方提出的超出該服務范圍的要求,乙方有權拒絕;對甲方超出定制的服務規格使用乙方資源的行為,乙方有權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關閉甲方帳號、刪除有關目錄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3.在甲方出現違反甲方義務第1點、第2點、第3點、第4點、第5點的情況時,乙方有權終止甲方虛擬主機的運行,甲方違反該義務給乙方及乙方其他用戶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乙方對于甲方因自行安裝的軟件和進行的操作引發的故障、問題及甲方所發布信息的內容所產生的影響不承擔任何責任。出現上述情況,乙方有權自主決斷,終止甲方虛擬主機的運行。
5.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期限和數額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及按照規定應收取的其他費用,并有權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價格標準。
6.乙方有權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要求將甲方申請開通的虛擬主機及運行網站的基本情況向主管部門報備。
(二)乙方的義務:
1. 本服務條款中網站所處的服務器的所有權屬于夢飛科技,夢飛科技為用戶提供網站空間并進行網站的日常維護。
2. 夢飛科技可以幫助用戶進行日常的數據備份,但不保證完全備份用戶網站上的數據,用戶應自行備份其網站上的相關數據。用戶充分認識到對用戶網站數據的備份并非夢飛科技的義務,夢飛科技亦不對用戶網站的數據備份工作承擔任何責任。
3. 舉辦培訓和技術咨詢,幫助用戶充分地發揮網站的作用。
4. 保留因用戶違反2-1、2-2、2-3、2-4、2-5和2-6而終止用戶網站運行的權利。同時夢飛科技對用戶進行或違反2-3和/或2-4的行為所產生的后果及對用戶自行安裝的軟件和進行的操作所引起的問題及對所發布信息的內容所產生的影響、后果不承擔責任。
5. 在沒有收到并確認用戶提交的經營許可證信息/網站ICP備案信息前,夢飛科技有權不予正式開通用戶的網站空間(即:不提供用戶虛擬主機的管理員登錄號和密碼)。
6. 消除用戶非人為操作所出現的故障,但因用戶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夢飛科技控制范圍之內的事項除外。
7. 收取有關費用以及按照規定應收取的其他費用。
8. 夢飛科技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夢飛科技服務條款一旦發生變動,將會在有關頁面上提示修改內容。用戶如果不同意所改動的內容,可以主動取消獲得的服務;如果用戶繼續享用服務,則視為接受服務條款的變動。
四、價格條款與付款方式
1. 甲方在申請虛擬主機服務前須按"價格總覽"中規定的價格標準和付款事宜將足夠的款項匯入甲方在乙方的帳戶中,乙方將在甲方在線提交虛擬主機服務相關申請后按照所選服務規格自動扣除相應款項,隨后立即開通虛擬主機。
2. 雙方需在合同期滿后繼續合作的,甲方應于本合同屆滿前按屆時有效的新的價格標準將定制服務的價款匯付至其在乙方的帳戶中,則本合同繼續有效。
3.乙方保留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價格標準的權利,已經履行的合同按照原價履行,本合同之外所做的補充條款、另簽或新簽的合同按簽訂時的實際價格履行。
4. 本合同涉及的含稅費用共計¥ 元 (大寫:_ _ )。甲方采取 的方式付款。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 元 (大寫: __)支付乙方。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即關閉甲方虛擬主機帳號;雙方需在合同期滿后繼續合作的,按第四條第2點履行。
六、合同變更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但均應以書面方式確定。
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應及時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出現上市、被收購、分立、與第三方合并、名稱變更等事由,另一方同意出現上述事由的一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但轉讓方應保證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權益不會因此而受到不利影響,否則轉讓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七、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3.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分立或與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5. 一方在合同訂立、履行中采取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本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八、服務終止及違約責任:
1. 在服務有效期間,如果用戶提出終止要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夢飛科技,但用戶已交納的費用不得要求返還。用戶擅自終止本合同給夢飛科技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 因用戶過錯、違反法律或者本在線條款等原因,夢飛科技有權提前終止服務。
3. 如果用戶違反其義務或者在本服務條款下的保證/承諾,夢飛科技有權關閉用戶的網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用戶負責。
4. 如果用戶沒有按時支付續約款項,則在用戶前一次付款款項的有效期結束后,服務即告終止。夢飛科技屆時將關閉用戶的使用帳號。關閉帳號之日起20日后,若用戶依然沒有續費,夢飛科技將有權刪除用戶使用帳號內的所有文件,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用戶自行負責。
5. 如果在服務期間或期滿之后用戶需要夢飛科技的其他服務,雙方另行協商。
6. 夢飛科技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用戶網站訪問速度下降,用戶均認為是正常情況,不屬于夢飛科技責任。鑒于計算機、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問題、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屬于夢飛科技違約,夢飛科技不應承擔責任。
7. 如果因夢飛科技原因造成夢飛科技服務器不能提供正常服務,夢飛科技以天為單位向用戶賠償損失。如果夢飛科技及其服務器連續72小時不能提供正常服務,用戶可以終止接受服務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非夢飛控制之內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賠償總額以該型號虛擬主機年基本費用的總額為上限。
8. 如果用戶在網站上的應用給服務器帶來異常大的負荷,以致影響該網站所在服務器的正常運行或者影響其他用戶的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2-1-3所述的大量占用夢飛科技服務器內存、CPU資源的行為),夢飛科技有權關閉用戶的網站,終止服務且余款不予退還。
九、免責條款
1.鑒于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或政策調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為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而短時間中斷服務,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不屬于乙方違約,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為政府禁令,罷工,現行生效的適用法律或法規的變更,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風暴,停電,通訊線路中斷,他人蓄意破壞,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入侵或發作,電信部門技術、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響網絡正常運營,從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七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協商恢復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在履行本合同時,乙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延誤而給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乙方對通過甲方間接接受乙方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十、爭議解決
凡因訂立、解釋、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或者協商不成,雙方決定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條例和計算機行業慣例。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與以前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電子文本形式的虛擬主機租用協議如同雙方書面簽署的協議一樣,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十二、補充合同條款
附:甲方虛擬主機配置表:
空間類型 | 空間大小(M) | IIS連接數(個) | 贈送郵箱(個) | 郵箱大小(M) | 備?? 注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