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交通運輸部印發《交通運輸政務數據共享管理辦法》的通知,對政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直接或通過第三方依法采集、產生、獲取的,以電子形式記錄、保存的各類非涉密數據、文件、資料和圖表等交通運輸政務數據的共享做出了規范要求,為推動交通運輸數字政府建設,助力智慧交通發展,加快交通強國建設奠定了基礎。
自2019年9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提出要大力發展智慧交通,推動數據資源賦能交通發展;2020年8月,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也提出要助力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綜合交通運輸數據中心,推動跨部門、跨層級綜合運輸數據資源充分匯聚、有效共享,深化行業大數據創新應用,以數據資源賦能交通運輸發展;2020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再次提出數據是國家基礎戰略性資源和重要生產要素,引導數據中心集群化發展,牽引帶動數據加工分析等大數據產業生態集聚發展,深化大數據在交通領域協同創新,繁榮數據智能應用。
交通大數據平臺建設的現實意義
一系列政策文件出臺,逐步明晰基于信息化發展的數據收集、數據加工,是數據賦能傳統交通行業促進智慧交通發展的必然路徑。以智慧道路為代表的新型基礎設施,在進行試點項目的建設模式探索中也深刻意識到,基于大數據的應用層體系是整個智慧交通系統的核心。
湖南長益智慧高速公路體系架構的四個層次【圖片來源于2020智慧交通高峰論壇資料-于凱《湖南省長益高速公路擴容工程》】
但以大數據為基礎的智慧交通產品應用體系建設,需要完善的數據平臺和數據共享機制作為支撐前提。目前,我國交通行業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收集存儲了大量的交通數據,但各區域數據交換形式各異,美國服務器租用,形成了一個個信息煙囪,且由于涉及數據安全、數據的資產價值越來越得到認可,跨區域數據交互和數據獲取難度大,大數據加工程度低,無法發揮其更強決策力、洞察發現力和流程優化能力。
因此,制定統一的標準、協議、為數據互聯互通建立基礎,確定數據共享機制,搭建架構清晰的大數據體系和數據平臺,實現交通大數據交互,對智慧交通快速、穩健、市場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大數據平臺的數據架構
交通大數據平臺匯聚的數據體量大、來源多、類型雜,服務用戶類別多樣,包括交通決策者、管理者、交通規劃師、系統開發人員等,用戶需求也各不相同,在進行平臺數據架構設計時,必須考慮數據特性,并分析不同用戶的使用需求、目的、方式,對交通大數據的應用場景進行歸納分類,建立面向交通應用場景的大數據平臺數據架構,解決數據匯聚難、現狀分析難、決策支撐難等問題。
結合數據集成原則和數據倉庫的面向主體,可以將數據架構分為原始庫、標準庫和指標庫三個層級。
交通大數據平臺數據架構【來源于參考文獻1】
01原始庫
原始庫存儲未經過任何處理的原始數據,是數據平臺最基礎的層級。任何對數據的處理都會帶來信息的丟失,為了盡可能地保留原始信息,需要設置原始庫,盡可能地保留未經任何處理的原始數據。原始庫由平臺管理員進行清洗和標準化,一般不直接面向終端用戶。
02標準庫
標準庫存儲經過數據清洗和標準化的格式化數據,是交通大數據處理計算的基礎。在原始數據中,不同來源的數據可能出現重復、矛盾、字段不一致,經過清洗、融合和標準化,形成統一的標準化數據進入標準庫,對用戶提供數據服務,用戶不需要考慮不同來源之間的數據差異,也不需要再進行數據轉換。
03 指標庫
指標庫存儲面向交通業務應用的數據,是用戶按維度建模進行統計、計算或匯總形成的具有交通意義的指標數據,如根據浮動車GPS 數據處理、計算、統計匯總得到的路段平均速度、交通流量等能夠體現交通運行特征的指標,這類指標可以用于挖掘交通出行規律,支撐交通運行監測,進行交通分析研判,支持交通規劃決策等各類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