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網友“廖師傅”爆料稱,他經常通過某旅行服務網站預訂特定酒店的房間,價格一直保持在380元-400元。偶然一次,他通過酒店前臺了解到,該房間淡季的價格僅為300元左右。消息發出后引發熱議,不少網友反映曾遭遇過類似的“殺熟”。
有網友表示,同一場電影,影院針對新老用戶的定價就不同;還有的消費者表示,同一個商品,有的電商平臺對新用戶與VIP用戶的定價也不同。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十幾年前,互聯網經濟勃興之初,就有互聯網企業在玩“殺熟”,其中最受矚目的即為2000年,亞馬遜的“殺熟”事件。那時,一名亞馬遜用戶反映,在他刪除了瀏覽器cookies后,之前瀏覽過的DVD商品售價從26.24美元降到了22.74美元。
消息一出,亞馬遜頓時備受壓力,亞馬遜CEO貝索斯不得不公開道歉,稱這只是向不同顧客展示的差別定價實驗,絕對跟客戶數據沒有關系,一切只是為了測試。如今,一些互聯網公司與平臺,顯然忘記了當年亞馬遜有多狼狽,試圖卷土重來,再從熟客手里再分一杯羹。
互聯網公司之所以“會”這么做,還是因內心遏制不住的對利潤的渴望,從而不顧商業倫理的底線,玩起了“殺熟”的古老勾當。事實上,互聯網“殺熟”的與傳統經濟的“殺熟”并無區別,本身體現的就是一種滯后的商業文明,反映的是一種落后的商業倫理。
而互聯網公司與平臺之所以“能”這么所,還是因為技術提供了便利。在互聯網上“殺熟”,首先需要詳細的數據分析,平臺或者公司要對用戶的消費習慣、消費能力、行為偏好等“了然于胸”,這顯然就是大數據的強項,做到這些猶如探囊取物。
其次,互聯網“殺熟”還需要一個“一對一”的封閉空間,消費者只了解商品對自己的定價,而并不知道其他人的定價。線下消費,商家要做到統一標價,起碼在同一區域內,同一款商品的定價是一樣的。而互聯網時代,每人一個手機,誰也不會沒事去看看別人的手機這款商品如何定價,這也就給商家的“殺熟”埋下了伏筆。
消費者對大數據“殺熟”為何這么憤怒?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感覺受到了背叛與欺騙。本來嘛,消費者選擇成為一家企業、一個電商平臺的會員,是為了享受到會員價與vip服務;特別在對品牌形成黏糊度之后,會產生路徑依賴,免備案主機,想都不想就會下單。結果,精明的商家卻根據大數據的篩選功能,在充分了解了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后,對“熟客”定出了一個更高的價格。這等于是利用了消費者的充分信任感與忠誠度,狠狠地擺了“熟客”一刀,這事擱誰身上也氣。
很多人以為,在傳統社會,人性不可信,新朋故交、七大姑八大姨可能“殺熟”,基于數據分析的大數據經濟,卻是忠誠而友好的。況且,一些互聯網新貴一直在宣稱,免備案空間 香港服務器,技術中立、技術無罪。可誰也別忘了,數據背后站著的是一個個具體而生動的人。
這誠如技術哲學專家安德魯。芬伯格所說,技術并不是一個中立的工具,而是會帶有自己的價值觀及價值偏好:因為每項技術不是來自真空,而是有特定的場景,比如:技術是由誰開發,為什么開發,技術如何運用。在大數據“宰熟”這事上,技術的運用顯然荒腔走板、劍走偏鋒,給用戶帶來了傷害。
消費者不知道就罷了,如今由于“廖師傅”一篇微博,已經路人皆知,商家也好、電商平臺也好,下一步要好好想想,該怎樣收復消費者的心了。畢竟“顧客黏著度”是品牌的重要資產,代表認同與信任,一旦失去,不是那么好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