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消息,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亞洲服務器租用,內防擴散、外防輸出任務迫切。運用電信大數據分析,統計人員流動情況,對支撐服務疫情態勢研判、疫情防控部署以及對流動人員的疫情監測、精準施策有重要參考意義。
我國擁有16億手機用戶,歐洲服務器,通過發揮網絡大國優勢,利用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能夠實時、準確、全面地為疫情防控提供強有力的決策支撐。
那么,大數據分析會不會侵犯用戶隱私?針對這個問題,在今天舉行的工信部媒體通氣會上,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長韓夏表示:“工信部部目前只向部省兩級聯防聯控機制提供相關數據,由聯絡聯控機制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向公眾和個人開放。”
另外,韓夏還表示,工信部按照《網絡安全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個人信息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的要求,依法依規采集分析用于疫情防控的相關數據,服務支撐國務院衛生防疫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需求。
同時在分析使用過程中,依據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措施:
一是從上層應用看,主要通過大數據技術進行統計性分析,提供疫情防控所需的人員分布、流動和區域預警等信息,這些都是基于大量網絡信令而形成的統計性大數據,不涉及普通人群的個人信息。二是從底層處理看,按照最小化原則收集數據,并在數據流轉、使用等各環節設計了數據防攻擊、防泄露、防竊取等安全防護技術手段,例如部署了加密機、漏掃系統、數據庫審計系統等,確保相關數據安全。三是在管理方面,我部組織制定了嚴格的管理規范,加強人員管理和數據分級分類管理,做好日志記錄,防范數據泄露、數據濫用等違規行為。四是在數據使用方面,工信部按照聯防聯控機制及衛生防控部門需要提供相關數據,數據僅限于疫情防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