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持續至11月30日。據悉,其最終目的在于“促進平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但需要以“預防和制止互聯網平臺經濟領域壟斷行為”“加強和改進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監管,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為前提。
指南征求意見稿首次明確擬將“二選一”定義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限定交易行為,將“大數據殺熟”定義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差別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均是反壟斷法明令禁止的行為。
指南征求意見稿一經公布,就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不少受訪的業內人士直言,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治理即將迎來“強監管”時代。
“要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既要拍蒼蠅,打擊各種不公平競爭行為,尤其是部分中小企業實施的虛假廣告、誤導宣傳、商業欺詐和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打老虎,堅決反對大型企業濫用壟斷優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在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看來,鼓勵公平競爭,反對濫用壟斷優勢的行為,反對不公平競爭,維護互聯網市場中的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與交易秩序,有助于維護中小競爭者的合法權益,督促壟斷企業慎獨自律、見賢思齊,進一步保護好消費者的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
厘清競爭行為
提供標準規范
實際上,在指南征求意見稿發布之前,早有一連串的“國家隊”出手:
10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聚焦平臺“二選一”、違法評價等關乎網絡市場交易秩序的焦點問題;同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4部委官宣開展“網劍行動”,重點打擊不正當競爭、網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發布互聯網廣告等七大行為。
10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又公布《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直接聚焦“促銷”這一熱點現象,進一步規范經營者促銷行為。
11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指南征求意見稿。
自指南征求意見稿發布后,11月11日至12日,阿里巴巴、騰訊、美團、京東市值合計蒸發1.95萬億港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認為,股市下跌,意味著市場與投資者對于政策給出了負面的反應,指南的出臺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平臺發展,但這個影響不一定是壞的。相反,指南通過規范市場行為,有可能提升市場整體利益,包括平臺企業的利益。指南征求意見稿厘清了之前多種平臺間具有爭議的競爭行為,像“二選一”“補貼、支持”“大數據殺熟”等,將為市場提供一個標準和規范,避免企業為了達到“贏家通吃”的規模而進行惡意競爭,這個過程很像一種尋租,全程沒有生產性活動。因此,指南的目的就是讓平臺企業將目光聚焦于科技、創新以及能夠提升生產力的工作,這將有效改善企業的長期表現。
有業內人士直言,對互聯網企業加強監管的“子彈”已然上膛,無論誰是靶子,這都是中國互聯網誕生25年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刻。
查閱相關資料,《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從全球范圍看,加強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監管已是大勢所趨。面對互聯網“超級平臺”,世界各地反壟斷執法機構均采取了強硬的監管態度和制約措施。就在我國指南征求意見稿公布的同一天,印度反壟斷監管機構宣布已對谷歌展開反壟斷調查,理由是谷歌涉嫌濫用其Play Store的主導地位在全球最大的互聯網市場推廣其支付服務。
在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焦海濤看來,不論是從我國目前平臺經濟發展和監管現狀來看,還是從大的全球監管環境來看,加強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監管都勢在必行、不宜再拖。
“在指南未出臺之前,很多地方政府的市場監管部門也在進行相關執法,但各個地方掌握政策的水平不一樣,指南實際上的意義是將指導地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如何執法,相當于操作說明。”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院長傅蔚岡說,“不存在我國相關監管收緊,任何監管都是不斷探索的。我國互聯網經過這么多年的發展,政府監管部門認為對互聯網了解可能較多了,可以開展監管了。”
劍指平臺巨頭
二選一或離場
“二選一”是電商行業蓬勃發展的產物,也是一面鏡子,照出了這個行業發展尚未成熟的陰影。而政府相關部門早已認識到這一阻礙市場健康發展的時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