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日,加方偏聽偏信美國一面之詞,域名購買 directadmin購買,在孟女士于溫哥華轉機之時逮捕了她。12月11日,在經歷三次聽證會后,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宣布準許保釋。
按此前媒體梳理,美國須在孟女士被捕后的60天內提出正式引渡請求,并將相關文件送到加拿大司法部處理引渡事務的專門分支機構國際援助小組(IAG);IAG收到文件后30天內,再就正式引渡聽證會是否合理向司法部長提出建議,經司法部長授權進入法院聽證流程;當法院裁決代表美國政府的檢方是否有足夠證據起訴孟晚舟后,司法部長將據此決定是否將孟女士引渡至美國。一般而言,該程序可能持續達數月乃至數年之久。
在先前接受國內媒體采訪時,華為創始人、總裁任正非曾表示:“孟晚舟和我本來是去阿根廷開同一個會議,而且她還是會議的主要主持者。她是在加拿大轉機,不幸就被扣留了。我晚她兩天才出發的,是從另外的地方轉機的。我們會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這件事情。作為孟晚舟的父親,首先感謝中國政府維護孟晚舟作為中國公民的權益,為她提供了領事保護。我也感謝社會各界人士對孟晚舟所表達的支持、關心和關注。我與女兒現在就是打打電話,電話上也僅僅是講講笑話,晚舟也很堅強。”
據加拿大《環球郵報》報道稱,加拿大駐美國大使大衛·麥克納頓(David MacNaughton)在接受采訪時提到美國將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但并未提及美國何時會正式提出引渡要求。
在今日的例行記者會中,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要求立即放人:“中方已多次就此事件表示嚴正立場。任何具有正常判斷力的人都可以看出,孟晚舟案不是普通司法案件,加方任意濫用加美之間的雙邊引渡條約,VPS租用 國內服務器,對中國公民的安全和合法權益構成嚴重侵犯。我們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權益。我們也強烈敦促美方立即糾正錯誤,撤銷對孟晚舟的逮捕令,不向加方提出正式引渡要求。”
針對加媒“美國將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的報道,華為向C114回應稱已經注意到相關報道,并將密切關注事件進展。
同時,華為亦重申,該公司遵守業務所在國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包括聯合國、美國和歐盟適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規。希望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早日還孟女士以自由,并相信加拿大和美國的法律體系后續會給出公正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