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官方公布,公家號、小措施在名稱獨一的前提下,支持同主體的公家號與小措施名稱復用。即以前微信小措施的名稱不能和現有的公家號同名,此刻支持同主體的前提下, 小措施和公家號可以同名 。
詳細法則如下:
1、公家號名稱可被同一主體下的小措施申請利用,反過來也創立。
譬喻:公司A擁有公家號【微信公家平臺】,則可申請小措施【微信公家平臺】。
2、假如同一主體擁有多個(汗青上)重名的公家號,其小措施依然可復用這個名稱。
譬喻:公司A早期申請了多個公家號【微信公家平臺】,仍可申請小措施【微信公家平臺】。
3、公家平臺早期答允兩個或以上的主體利用溝通公家號名稱,該名稱在小措施內不行被申請利用。
譬喻:公司A和公司B同時擁有公家號【微信公家平臺】,則【微信公家平臺】名稱在小措施內不行被申請利用。
4、公家號與小措施名稱均支持同主體申請名稱添加“+”后綴。
譬喻:公家號【微信果真課】的主體,香港主機租用 香港高防服務器,支持申請【微信果真課+】小措施。
想讓小措施和公家號同名的,此刻可以去改了。
在那邊可更名?步調:①登錄小措施靠山,點擊配置②點擊小措施名稱右側,“去更名”③通過微信認證流程更名即可
留意:1.未宣布的(小我私家類/組織類)小措施在宣布前可更名2次。2.已宣布的組織類小措施可通過微信認證的方法更名,已宣布的小我私家類小措施暫不支持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