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通信和互聯網行業最引人眼球的莫過于轟轟烈烈的聯通混改。混改就是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從各種小道消息滿天飛到猶抱琵琶半遮面,再到發布混改公告并完成相關交割,每一次的最新消息都挑動著業內人士和投資者的心弦。另外,近日又有兩個重大新聞,中國電信和中國移動總部相繼發布公告稱,根據國家有關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要求,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企業類型由全民所有制企業變更為國有獨資公司,并已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改制前后,有什么區別,很多讀者都不清楚。再聯系到2017年,中國聯通混合所有制改革,小伙伴們更分不清這都是在干什么呢?很多人甚至發出疑問,三大基礎運營商都不再是國有企業了嗎?現在就給大家講講這其中的區別。
一、中國聯通混改都改了什么
最早在2014年就有傳言通信行業要再次重組,中國聯通和電信要重組,中國移動與國家廣電重組。直到2016年,中國聯通被列入國家混改第一批試點單位,再到2017年3月,王曉初董事長和陸益民總經理先后披露,中國聯通混改方案正在國家有關部門審批中,再到2017年4月,中國聯通明確將以在A股上市的中國聯通為平臺進行混改。2017年7月和8月,中國聯通混改方案獲得國家部委批復,之后發布了非公開發行A股股預案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2017年10月份,中國聯通披露混改已完成交割。
簡單總結中國聯通混改,實際上就是在A股上市的中國聯通股份公司的大股東中國聯通集團放棄對上市公司的絕對控股地位,通過中國聯通A股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和聯通集團公司協議轉讓股份的形式,引入以BATJ為代表的互聯網企業社會資本作為戰略投資者。通過混改,中國聯通上市公司將形成多元化的董事會和經理層,適當引入新的國有股東和非國有股東代表單位公司董事。這也就意味著騰訊、百度和阿里等有機會進入中國聯通A股上市公司的決策層。另外,聯通混改將極大地改善其自身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促進公司經營決策機制的改進,更是加強與互聯網企業的優勢互補和跨業融合。
中國聯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重大意義。其不僅僅是第一個完成混改的大型國有骨干企業,為其他企業混改起了示范作用,而且也將為中國聯通未來的發展提供了絕佳機會。聯通混改后,九江服務器 東莞服務器,國有股仍然是最大的股東,而且中國聯通集團有限公司是最大的單一股東。
二、國家對公司制改制的要求
2017年7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69號),自此拉開了企業公司制改制的序幕。文件中明確,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目前,全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面已達到90%以上,有力推動了國有企業政企分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日趨完善,企業經營管理水平逐漸提高,但仍有部分國有企業特別是部分中央企業集團層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在國有企業改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
上述文件明確了公司制改制的意義、目標和期限。這也是為什么會有兩家運營商年底前同時完成公司制改制要求。可能有人會問,中國聯通為什么沒有發布改制公告呢?中國聯通什么時候進行公司制改制呢?其實,中國聯通全稱為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6日在原中國網通和原中國聯通的基礎上合并組建而成。從聯通的全稱中就可以得知,中國聯通早在2009年年初,也就是組建成立時就是按照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設立。與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性質不同。因此,中國聯通也就沒有公司制改制的需求了。
三、公司制改制前后適用法律不同
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是指企業財產屬于全民所有,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并進行獨立核算的商品生產和經營單位。按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原則,國家授予企業經營管理權,企業享有財產占用、使用和依法進行處分的權利。依照《公司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機人民政府資產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也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