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對42家虛擬運營商(移動通信轉售企業)來說,是一個特殊的日子:國家工信部正式發布《關于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正式商用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告》)。這意味著它們即將結束為期四年多的試點身份,迎來“轉正”。
《通告》發布的當天,工信部信息通信發展司表示,試點期間,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在促進移動市場競爭和跨界融合創新、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和差異化服務、探索基礎電信企業與轉售企業之間合作競爭模式、探索和完善監管政策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如今試點達到預期目標,試點任務已經完成,具備了正式商用條件。
1月24日,分享通信集團董事長蔣志祥對經濟觀察報說:“文件給了虛擬運營商一個明確的身份。這個身份意味著,今后我們和基礎運營商的溝通、和其他上下游企業的合作都有了更加明確的規則和方向。在此之前大家的合作都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包括基礎運營商在內,態度始終也不明朗。”
4年多前獲得移動通信轉售試點資質的分享通信集團,接下來將和另外41家虛擬運營商一道,迎來被正式承認的身份。
2013年5月17日,工信部發布《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啟動了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工作。
此次的《通告》明確了民營企業、國有企業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可依法依規申請經營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提出了企業申請、試點銜接、號碼分配、批發價格等政策保障,以及網絡與信息安全、用戶權益保護等監管要求。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電信領域,進一步鼓勵商業模式和服務創新,加強市場和網絡信息安全監管,切實保障用戶合法權益,推動行業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
對虛擬運營商而言,這一文件的出臺,給未來點燃了希望。盡管過去4年的試點之路,對它們來說頗為曲折,但這4年也見證了電信領域公平競爭的閘門在一點點打開。接下來,這些轉售企業還將等待更多政策的出臺。
被承認的身份
根據工信部的前述文件,經電信管理機構批準已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的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按照通告中規定簽訂商業合同、申請辦理更換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期間,可繼續開展相應業務,電信管理機構將綜合考慮試點期間總體情況,依法開展相關審批工作。
對于這樣一份文件,蔣志祥既覺得在情理之中,美國服務器租用,也難掩興奮之情。他和所有移動通信轉售領域的行業人士一樣,過去一直都在翹首期盼著這份文件的到來。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除了給虛擬運營商“正名”之外,對于困擾了虛擬運營商多年、并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前者虧損經營的“批零倒掛”問題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基礎運營商給予移動通信轉售企業的批發價格應低于基礎運營商同類業務平均單價(或套餐價格),同時鼓勵雙方企業根據市場情況及商業合同約定,及時對批發價格進行調整。
蔣志祥向經濟觀察報介紹:價格每天都在變化,是市場調節的結果。事實上,在試點的這幾年當中,雙方已經逐漸開始這么做,此次則是進一步從政策層面對于“批零倒掛”現象進行了整體的約束。但要真正走出這一扭曲的局面,在現實層面還需要很長一段路要走。
國內另一家虛擬運營商巴士在線的副總裁宋宏生則向經濟觀察報表示:“在試點的整個過程中,政府和行業協會一直在推動解決價格倒掛以及價格調整同步的問題,有一定效果,但還不夠理想,而且價格調整機制本身也是動態的。正式商用之后,這一問題的解決還要依賴政府、運營商、行業協會、虛擬運營商的共同努力。”
文件發出當天,工信部信息通信發展司對外表示,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正式商用,給有志于從事我國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前期未參加試點的企業提供了政策、市場機遇。待《通告》正式發布實施后,新申請企業可與基礎電信企業簽訂商業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向工信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請材料,申請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
對此,工信部信息通信發展司還強調:“非常歡迎外商投資企業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申請經營移動通信轉售業務。”
這意味著,未來虛擬運營商將不再僅僅指代那些轉售三大基礎運營商通信業務的民營企業,國有資本、甚至是外資都可以在框架的允許下進入這一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