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可以促進血液循環,增加熱量驅除寒氣。但是,特別提醒黨員干部千萬不要酒后開車哦~不然,后果很!嚴!重!
黨政單位對于黨員干部酒駕、醉駕行為早有明確規定,輕者開出黨籍,重則免職。違法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在湖南株洲縣,縣紀委以“糾四風、治陋習”為契機,緊盯黨員干部“酒后”作風行為,把酒駕、醉駕問題作為一項專項整治工作來抓,聯合縣交警部門在節假日、周末等酒駕、醉駕問題易發節點上路查糾黨員干部“酒后”行為十余次,同時“刀刃向內”,重點“盯防”已登記造冊的紀檢干部車輛,對查獲的酒駕、醉駕行為予以嚴懲,并加大對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全年,株洲縣紀委查處黨員干部酒駕、醉駕案件11件,黨紀處分11人, 其中3人被開除黨籍,龍船鎮農技站站長吳小琴等4名領導干部被免職。
目前正月十五未過都是年
走親訪友、同學聚會很對
難免會是這樣的
這樣的
還可能是這樣的
提醒各位:
“不把自己的前途栽倒在酒杯中。”
關于醉駕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域名注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域名注冊,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