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相關的相關數據治理出臺以后,我們也會牽頭制定行業數據標準規范的一個體系,加強數據全生命周期的一個管理。
目前支付機構數據資產治理的情況,因為支付機構的數據價值確實是比較高的,因為我們支付數據跟關聯的客戶的賬戶信息、私密信息、包括消費信息、位置信息等等,支付機構數據信息新鮮度非常高,包括平時在開一些業務研討會的過程當中也有銀行的同志也參加,銀行的還沉淀了一些數據,沉淀的數據其實可用價值沒有這些支付數據價值高。
會上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業務協調三部主任丁華明進行了《非銀行支付機構數據資產管理調研報告(2018)》解讀,以下為演講實錄:
第三塊的現狀我們詳細介紹一下,就是支付機構的數據管理的一個情況。我們首先看數據的來源,數據來源我們跟其他的機構,包括我們的銀行類金融機構來源差不多,主要有兩方面:一個內部、一個外部。內部主要還是業務生產的一個數據,包括經營管理的一個數據,絕大部分都是從這方面來。在外部數據我們可以看到,最重大的外部數據的來源是有身份認證、工商信息等等方面,云服務器租用,跟支付機構認證的五個要素、五個途徑緊密相關,我們有三聯三互的管理體系,這方面需要有五個途徑,免備案主機,希望各個支付機構數據的采集是比較多的。同時跟金融機構合作產生的交互數據比較多,還有第三方提供的數據,包括信用信息風險等等方面,同其他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也有,但是比較少。
在領導機制這方面,這方面我們超前一點,我們看到一些包括我們去實地調研過程中有一些大型機構其實已經設立了包括首席數據官、首席信息官,這是專職的,但是其實我們也發現大多數的機構還是沒有對應的一個專業的職位,這方面的工作也是處于初步的起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