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針對去年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被美國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事件作出回答。
據了解,其實際情況是美國的美光公司2017年在美國起訴了臺灣聯電和福建晉華。該投資集成電路的企業,其本身并沒有技術,他們通過技術轉讓的方式,獲得來自臺灣聯電的DRAM技術。換言之,如果要說有技術的爭議,也應該是臺灣聯電來負責,福建晉華是無辜的。
最后,苗圩表示,我們希望能夠客觀、準確地對待中國企業,美國政府能夠改變錯誤的做法,VPS租用 國內服務器,把晉華從出口管制實體清單中移除。晉華和美光是企業關于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可由企業之間自主決策。
去年10月份以后,歐洲服務器租用 云服務器,美國商務部泛化了國家安全的概念,濫用出口管制措施,以所謂“可能使用了來自美國的技術,威脅到了美國的軍事系統基本供應商的長期生存能力”為由,對福建一家還在建設過程當中、產品還沒有量產的企業實施了出口管制。“我們認為是站不住腳的。”苗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