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海市經信委在官網發布關于征集本市2021年擬新建數據中心項目的通知,本批次支持建設的擬新建數據中心項目總規模約3萬標準機架。
《通知》提出,申報項目須符合《上海市數據中心建設導則(2021版)》相關要求,單項目本次申報機架設計總功率應控制在18MW~30MW范圍內,平均機架設計功率不低于6kW。
以下為通知原文:
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征集本市2021年擬新建數據中心項目的通知
滬經信基〔2021〕272號
【來源:發布日期:2021-04-15】
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精神,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本市數據中心統籌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支持“新基建”重大項目配套,進一步促進本市數據中心合理布局和統籌建設,開展今年擬新建數據中心項目征集,本批次支持建設的擬新建數據中心項目總規模約3萬標準機架。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須符合《上海市數據中心建設導則(2021版)》(以下簡稱《建設導則》)相關要求,根據“統籌考慮,分步推進”原則,單項目本次申報機架設計總功率應控制在18MW~30MW范圍內,平均機架設計功率不低于6kW。報建單位同批次只得參加一次技術評估,且不得再為本批次其他報建項目提供需求合同和經濟指標承諾。
二、報建單位應按本通知規定報送擬新建數據中心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及對照《建設導則》要求的自評估報告等相關材料。報送材料應包含報建單位在本市運營情況及中長期發展規劃、項目各合作方關系及相關證明材料、業務需求及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已建設運營的數據中心項目評級情況和運營團隊優質運營的證明材料、書面承諾等。材料應結構完整、內容詳實、分析到位。此外,報建單位須提供擬新建數據中心項目所在區政府的書面支持意見,項目所在區域為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應提供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對項目的書面支持意見。
三、報建單位需對項目建設方案、建設地址、功能定位、關鍵指標、股權結構、建設和投產進度、監測要求、投資強度、畝產稅收、能耗強度(由報建單位與用戶單位共同承諾,附相應計算推導過程)等內容進行書面承諾,承諾報送材料真實有效,不隨意變更。
四、相關區政府、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要組織做好擬新建數據中心項目調研,明確項目應用方向、產業定位、經濟貢獻等,域名購買,在擬新建項目方案征集階段做好項目推薦工作。相關區政府、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本批次各有兩個擬新建數據中心項目推薦名額,且需明確項目推薦優先級。原則上優先支持前兩批獲批項目按要求節點有序推進的項目所在區域。
五、材料提交期為2021年4月15日至5月6日,請于截止日前將相關材料一式兩份,免備案主機,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明確聯系人、聯系電話,郵寄至世博村路300號5號樓市經濟信息化委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處收(同時提交U盤制作的簽章電子版材料)。
我委將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和專家,對所征集項目材料依據《建設導則》要求從布局選址、功能定位、技術方案、耗能工藝、服務對象等多方面集中進行技術評估和專家評審,在可支持的用能范圍內,以分數排名結果作為能耗指標統籌依據。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1年4月14日
(聯系人:陳堅瑜,聯系電話:6080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