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實行:
一、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二、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云主機租用,并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征收率計稅的優惠。
三、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實施上述三項措施,全年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內外資企業都將同等受益。
基礎電信服務減稅幅度
大家可能會覺得這次對基礎電信服務稅率降低了1%,是非常少的,對我們影響不大,其實這個想法是有誤的。基礎電信服務稅率從11%降至10%,相當于原來100元的服務費,增值稅金為11元,按5月1日的新規降為10元,實際降幅為(11-10)/11X100% = 9.1%,實際減稅幅度是不少的。
基礎電信服務減稅涵蓋的業務
1、固定網絡國內長途及本地電話業務;2、移動網絡電話和數據業務;3、衛星通信及衛星移動通信業務;4、互聯網及其它公共數據傳送業務;5、帶寬、波長、光纖、光纜、管道及其它網絡元素出租、出售業務;6、網絡承載、接入及網絡外包等業務;7、國際通信基礎設施、國際電信業務;8、無線尋呼業務;9、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
基礎電信服務全年減稅的金額
以三大運營商2017年報基礎電信業務收入為統計基礎,中國移動該部分收入為6684億元,中國電信為3310億元,中國聯通為2490億元,合計約為12484億元,按全年6%的增速計算,2018年三大運營商基礎電信服務收入為13233億,全年可減稅132億元。加上虛擬運營商、廣電和鐵塔等基礎電信服務企業,預計2018年減稅額度達150億以上,非常利好。
基礎電信服務減稅的影響
減稅不直接影響運營商利潤,利好上下游企業:因為增值稅是流轉稅,是價外稅,并不體現在利潤表中(只有一種例外的情況,那就是增值稅進項稅很小的企業,稅率降低直接利好)。稅率降低后,對同一個企業來說,服務器租用 免備案服務器,原材料等成本的采購價格和商品銷售價格并沒有變化,因為不含稅價沒有變化,所以企業利潤沒有變化,只是對現金流量有影響。但是減稅降低全行業上下游的流轉稅,總有一個銷售環節收益,實際上是利好的整個產業鏈,釋放了紅利,利好上下游企業。
為網絡提速降費助力,利好最終消費者: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移動網絡流量資費年內至少降低30%,并通過實際行動直接對基礎電信服務行業減稅來助力,最終受益的為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