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日前發布的大數據“殺熟”問題調查結果顯示,88.32%的被調查者認為大數據“殺熟”現象普遍或很普遍,56.92%的被調查者表示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體驗人員實際調查也發現,去哪兒網、飛豬旅游等企業存在涉嫌大數據“殺熟”行為。 不過,在該調查結果發布后不久,與此前被指涉嫌大數據“殺熟”的所有企業一樣,上述兩家企業立即公開表態稱,不存在大數據“殺熟”行為。
一邊是多數用戶覺得自己曾被大數據“殺熟”,另一邊是相關企業堅決否認。有沒有大數據“殺熟”,到底誰說了算?對此,《工人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近年來,大數據“殺熟”問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除了在線旅游平臺,在線票務、網絡購物、交通出行、外賣等多個領域也都曾被網友曝出存在大數據“殺熟”。但無一例外,涉事企業都予以否認,最后結果也都不了了之。
此次,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調查體驗人員在對飛豬旅游體驗調查中發現,同一酒店新老用戶標價不同,優惠也不同。
2名體驗人員同時通過飛豬網預訂麗楓酒店·昌平體育館店的同一天高級大床房,老用戶的房費不含早餐291元1間,而新用戶的房費不含早餐286元1間,另享受4元買立減優惠,實際282元1間。而體驗人員瀏覽一次五星級酒店后,頁面推送的基本都是高價酒店。
體驗人員在對去哪兒網體驗調查中,則出現預訂同一酒店價位一致,但不同用戶享受優惠項目不一致,導致最終新用戶比老用戶訂酒店價格便宜10元。
但針對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的調查結果,飛豬對本報記者回應稱,在線旅行平臺上,同一商品不同人購買時價格不同、同一人在不同時間購買同一商品時價格不同等情況,美國服務器租用,常被社會誤解為大數據“殺熟”。而實際上,這些情況往往是由于促銷紅包、新人優惠、酒店和航班庫存變化帶來實時價格變動等原因造成的,并非大數據“殺熟”。作為平臺,飛豬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利用大數據損害消費者利益。
去哪兒網也對記者表示,絕對不存在大數據“殺熟”行為,對所有用戶報價均一致。其中新老客戶看到不同的價格是基于拉新活動的優惠券所致,這些活動都在價格中有明顯說明,并非隱性的大數據“殺熟”。
在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看來,在《電子商務法》實施之后,大數據“殺熟”問題得到了明顯改善,盡管目前仍有不少商家利用大數據技術推送特定商品或服務,但較少發現商家存在明顯違反《電子商務法》第十八條規定,只向消費者提供與其個人特征相符選項的做法。
據了解,今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子商務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在大數據“殺熟”疑云頻頻泛起的當下,這一規定看作是《電子商務法》的一大亮點。
中消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對記者表示,《電子商務法》規定,在針對消費者個人特征提供商品、服務搜索結果的同時,要一并提供非針對性選項,通過提供可選信息,針對的正是互聯網中的“看人下菜”問題。此外,該法還明確,企業違反第十八條規定可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這有利于制約大數據“殺熟”,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
“《電子商務法》約束了相關企業的“殺熟”行為,但消費者普遍覺得曾遭遇大數據‘殺熟’。這說明,由于大數據‘殺熟’的概念具有主觀性和模糊性,形式具有多樣性和隱蔽性,消費者越來越難以發現和分辯。”陳音江說。
建議完善法律法規,明確大數據“殺熟”的判斷標準
盡管形式隱蔽、難以發現,企業也矢口否認,不過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大數據“殺熟”問題調查項目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此次調查認為個別企業涉嫌大數據“殺熟”,是有證據和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