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的建設通常是定位在城市管理的信息化亮點上,通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我們發現無論是智慧城市的建設理念、信息化頂層設計,還是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5G、區塊鏈等各種新技術的應用,國內服務器,其本質首先應是服務于城市的生存,以此為載體應用于產業發展。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在全民抗擊疫情的同時,一些地方政府、智慧城市領域專家也在反思過去10余年我國智慧城市的建設,提出了很多良策和建議。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智慧城市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聚焦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全面賦能數字經濟三大建設重點,夯實“城市大腦”、信息設施、網絡安全三大基礎保障,加快推進新一輪智慧城市示范引領、全面建設,不斷增強城市吸引力、創造力、競爭力。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我國10余年的智慧城市建設和累計數千億規模的投資并沒有起到預期的作用,與十幾年前的非典相比,疫情防控的數據通過移動互聯網是相對透明的,但其他的防控方式和方法相對于十幾年前并沒有太大變化,因此,筆者認為在這個節點上應反思一下智慧城市的初始需求,我們的初衷是什么,我們的建設路徑是什么。
城市建設的需求層次理論
對于人的需求層次,美國服務器租用,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于1943年提出“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其基本內容是將人的需求從低到高依次分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為心理學研究、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提供了理論支持。
在筆者看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人的第一位需求應該是“安全需求”而不是“生理需求”。人類首先要解決的是生存、安全問題,如果生存都沒有解決,諸如食物、睡眠等更深層次的生理需求也無法實現。城市是人類的生活載體和活動集合,城市首先要解決市民的生存問題,諸如大規模傳染病、城市較大內澇、地震、臺風、食品安全、飲用水安全、空氣化學污染等。
每一種人為或者自然災害來臨之前我們都要保障城市的生存——市民人身安全、市民財產安全、公共設施安全等“安全需求”,這是第一層。第二層才是城市的清潔衛生、社會治安、生活便捷、城市噪聲污染、霧霾治理等“生理需求”。第三層是社會交往需求,比如各類社區交往活動、公共文體活動、論壇與展會等“社交需求”。第四層“尊重的需求”是城市建設的各方參與者都能平等地獲得信息、充分表達利益訴求和民意、社會公平正義、機會均等諸如此類。第五層“自我實現的需求”是能夠提供各種渠道給城市參與者實現自我價值,達到城市的管理者、市民、企業的發展與城市的發展相得益彰,如志愿者渠道、行業聯盟等。
2008年,IBM提出了“智慧地球”理念,意在通過“互聯網+物聯網”為各行各業提供便捷的解決方案,但沒有提出要基于城市安全。智慧城市建設需求層次理論屬于城市建設的需求層次理論的子集,因此也應該分為五大層次,如圖1所示。
圖1 城市的建設需求層次與智慧城市的需求層次
從基本的層面來看,城市發展起于農業經濟時代的商業活動,興盛于工業化時期,城市管理走到數字經濟時代后,可以借助的措施更多。但是在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我們發現已經開展了10余年的智慧城市工程起到的作用非常微弱,這充分說明,我們的建設內容和投資方向并沒有滿足城市的基本需求。
在數字經濟時代,依靠數字技術(數字化、互聯網、數字孿生、人工智能等)發展路線,城市運轉需要與之匹配的硬件系統、軟件系統、法制與機制。我們在建設這些內容時應該以城市的生存為基礎、為最大公約數,比如人口的生存、城市的存亡等,以此為最大公約數,作為基本法制制定好最底層的安全保障,然后在此基礎上推進城市的治理、公共服務,最后實現人、企業、城市管理者、城市大腦四者之間充分協同,達到城市組成成員更有尊嚴、更有榮耀。因此,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模型建設,應更多關注(如圖2所示)發展軸中智慧城市建設需求層次,以智慧生存為最大公約數循序漸進開展,扎扎實實地分步驟實施。
圖2 智慧城市頂層設計三維模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