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蘇寧張近東在“兩會”提案對網店舉辦征稅之后,險些每年兩會都有關于電商征稅的動靜傳出,本年也不破例,全國人大代表、邯鄲陽光百貨團體總司理韓玉臣號令,增強對電商征稅和禁錮,全國人大代表辜勝阻也暗示,要強調電商納稅義務僻靜臺責任,另外身在場外的劉強東也發微博倡導對電商征稅,以實現線上線下的公正競爭。
當電商征稅由經濟問題上升到公正問題時,整個問題就變得巨大很多,那么,對電商征稅真的可以實現線上線下完全公正競爭呢?
電商征稅是否公道
開篇鐵哥先聲明態度,鐵哥是認為且支持電商征稅的,原因很簡樸,稅收是國度滿意社會民眾需要,憑借民眾權力,憑據法令所劃定的尺度和措施,參加百姓收入分派,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財務收入的一種方法,換言之,依法繳稅就是愛國壯舉,比抵抗樂天還要愛國的壯舉。
而事實上,如今的電商行業中,B2C商家均為公司運營行為,已在線下接管內地稅務系統的禁錮,以天貓為例,商家的運營流水只能轉入企業對公賬戶中,稅務系統也有征稅的資金依據(詳細執行繼承往下看)。
場表里熱議的電商征稅明明直指C2C賣家,個中以淘寶為代表,雖然尚有浩瀚暗藏在社交平臺上的微商。
C2C賣家一方面未向工商稅務系統掛號,法律構造缺乏征稅依據,而另一方面賣家的策劃勾當均在線上,也缺乏繳稅額度的認定尺度,法律難度相對較大,這也是針對C2C電商征稅一拖再拖的重要原因。
電商征稅執行起來難度仍然很大
撰寫此文前,鐵哥專門咨詢了在稅務系統事情十余年伴侶,其作為一線稅務事戀人員,向電商征稅執行進程提出幾個問題:
1. 稅務系統拿不到電商的真正運營數據,此前,企業注冊的電商賣家無論是C店亦或是B店,均采納企業自行申報的模式,于是企業為避稅,要么將月營收報在3萬以下,享受小局限納稅人的免稅政策,實在不可,就以年營收80萬以下申報,享受3%的增值稅稅率(正常為17%)。這顯然是事實上的逃稅行為,另外,在線下線上在詳細策劃中開具發票執行不嚴,稅務部門只能讓企業自行申報。
2. 假如以電商平臺提供數據為基準舉辦征稅,刷單以及其他非運營發生的流水如何舉辦征收,稅務系統固然是以數字為準舉辦征稅,但假如將水分納入征稅基準點,企業的反彈氣力會很大,也不切合當前為企業減負稅務政策。
該稅務事戀人員所提出問題根基可歸結為一點:電商尤其是C店缺乏征稅的財政支持,即便放開電商征稅,其征稅難度也仍然較大,從執行層面看,正當對電商征稅在經濟上并不能規避逃稅的問題。
電商征稅能辦理公正競爭問題嗎?
既然電商征稅很難規避逃稅問題,那么電商征稅能真正辦理代表們體貼的公正競爭問題嗎?換言之,臺灣主機 臺灣伺服器,線上店肆增加稅負之后還可以或許保持如今的市場競爭力嗎?
此前,業內早已有各類算法,如若17%的增值稅會明明加重企業承擔,另外尚有純利潤25%征收企業所得稅,消費稅以及各類用度。如此,線上以低價為主要競爭力的店肆勢必會將本錢轉嫁給消費者,其價值優勢也將蕩然無存,電商新一輪洗牌也將從頭開始。
但鐵哥在咨詢上述稅務專業人士時,卻發此刻實際操縱中,征稅對縮小公正競爭的孝敬并未有抱負那么大,甚至還會對線上經濟有必然傷害。
由于線上生意業務天生有可追溯的特點,而假如在操縱上辦理了線上生意業務的認證問題(公道刨除刷單量),那么線上生意業務就便是全部曝光在稅務構造的禁錮之下,換言之,稅務構造是可以以線上運營數據向店家征稅的。于是便發生以下問題:由于企業策劃中相當部門生意業務缺乏增值稅發票,企業的增值稅部門無法被抵扣,增加了企業承擔,暢通稅收無法被公道抵扣。
也即,當線上生意業務完全曝光在陽光下時,由于相當部門貿易勾當仍處于灰色地帶,線上明明獲得更多的稅收禁錮,事實上加重了線上的運營承擔。
近期有聲音認為不必對電商征稅擬定非凡法令,以現有稅務法令根基可滿意電商征稅的法令需求,鐵哥支持對電商征稅,但事實是,如若以現有法令為依據征稅,在執行進程中會發生諸多無禮貌避的問題,在事實上造成新的不公正現象,這顯然并非號令公正人士的初志。
C店運營者如何應對征稅?
即便面對操縱上的很多問題,但對電商征稅已經是不行逆轉的趨勢。在此趨勢之下,以價值優勢為市場切入點的店家的價值優勢會不絕被稀釋,鐵哥顛末比擬,同款產物中淘寶C店價值要明明優于種種B2C店家,縮小價值優勢或者也是B2C平臺號令征稅的主要原因。
那么對付店家而言,如何才氣正當公道應對征稅呢?
其一,低落運營本錢,擔保利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