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百度前員工跳槽至頭條被訴竊取機密 或面臨100萬賠償)
6月20日下午消息,亞洲服務器租用 歐洲服務器,今天,百度方面向新浪科技透露,百度一名前員工李成剛因涉嫌違反競業協議,被百度訴上勞動仲裁部門,可能面臨共計100萬余元的競業限制補償金退還及違約賠償。
競業限制的目的在于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如果李成剛因違反競業限制義務而侵犯了百度的商業秘密,則其新東家今日頭條亦可能被牽涉其中。目前此案已經進入審理階段。
“故意違反競業限制約定、侵犯商業秘密等,是違約、違法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刑期最高可達7年。”對此,法律專家、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王欣子律師評價指出。
據百度方面介紹,李成剛于2011年7月入職百度,與百度簽有競業限制協議,從事技術研發相關工作。2017年12月8日,李成剛從百度離職,離職前再次與百度就競業協議達成一致,根據競業協議,李成剛離職之日起一年以內不得加入百度競爭對手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而在這一年中,百度則需要向李成剛按月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百度方面認為,從百度離職后不久,李成剛在處于競業限制期內的情況下,服務器租用 免備案服務器,一邊繼續拿著百度給的競業補償金,一邊入職今日頭條,并涉嫌將前東家百度公司的商業機密透露給新東家今日頭條。
在收集證據之后,百度將李成剛訴上勞動仲裁部門,要求其立即停止違約行為,返還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支付違約金共計100萬余元人民幣。
“上述行為如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刑期最高可達7年。如果新用人單位參與此類行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王欣子律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