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你沒告訴我你是不是共和黨人,但你的好友都展露出明顯的共和黨傾向,那我在數據庫里就把你標記成共和黨也無大礙。那么此時,“該用戶是共和黨人”的判斷,算是用戶的信息,還是互聯網公司自己的信息?如果基于這些信息對用戶做出一些推薦、引導,算不算是對用戶隱私的利用?如果出了事兒,互聯網公司該怎樣背這口鍋?
我們可以看到,微信這個級別的強社交關系網,是不能被帶入大多數其他產品,尤其內容產品的。雖然相比微信用戶的其他數據,微信好友關系是一個相對開放的數據,但真正用到這一關系的產品少之又少,騰訊內部比如微信讀書、全民K歌都是相對無關痛癢的軟件(手機QQ就絕對不敢),騰訊外部更是寥寥了。
“我可不想讓微信好友知道我抖音愛看啥”。基于如此急迫和普遍的反饋,微信最終還是取消了用戶用微信登錄抖音的授權。圍繞此事,抖音昨天就發布了官方聲明,而字節跳動今天下午同樣發布了聲明,指出若非微信允許,“微信登錄抖音并帶入好友關系”這事兒本來也不是頭條單方面能實現的。
騰訊對頭條的提防主要在此。多閃發布當天,微信便屏蔽了多閃的下載鏈接(同時遭殃的還有MT和聊天寶),而騰訊對多閃的封殺甚至不止于此。虎嗅編輯今天便在QQ上做了個小實驗:
因此,將抖音和強社交關系結合在一起不太科學,甚至會傷害用戶。微信意識到了這一點,頭條很可能也已經意識到了。因此,微信取消登錄授權,對抖音而言并非不是好事。“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而在拋開“頭騰大戰”,也拋開微信和抖音兩個具體的產品之后,我們仍然需要思考,directadmin安裝,互聯網公司這樣誘導、引入乃至推測用戶在其他產品的好友關系并試圖加以利用,是正確的嗎?
比如說,“隱私”的邊界從來沒被法律很好地解釋過,今后隨著大數據、人工智能發展,可能只會更難。用戶可以授權最小限度的隱私,不告訴互聯網公司自己是男是女、喜歡什么、給民主黨還是共和黨投票,但互聯網公司從最小限度的隱私出發,就不能“推測”乃至“算命”嗎?
在商業競爭的角度,微信抖音之爭就是個“板凳不要扁擔綁在板凳上,扁擔偏要扁擔綁在板凳上”的鬧劇。但在社交產品的角度,抖音選擇將微信好友關系引入抖音,恐怕確非明智之舉。
1. A登錄今日頭條APP并分享頭條信息到微信朋友圈,B在朋友圈點開該新聞。此時在B的微信瀏覽器中會存在一個頭條系域名的cookie,在訪問請求最后會使用POST方法將這個cookie值連同A的頭條系賬號回傳到頭條服務器
無論如何,假如國家機構比如工信部介入,兩家恐怕都要被工信部以壟斷名義調查一番。屆時,由于壟斷程度不同,微信的麻煩可能更大一些。
1. Cookie生存周期會被設置為一個極大值,就如今日頭條設置為10年(3650天)
我們該怎樣防范類似事件發生呢?像歐盟的GDPR那樣,事無巨細地規定一番固然能讓用戶一時舒爽,但長此以往勢必阻礙互聯網本身發展(見《人間不配互聯網》),也會影響多數用戶的網絡福利,不見得是個有大局觀的舉措。
這些涉及互聯網與隱私的問題,最初可能都不是什么違法亂紀的事兒,甚至在多數人眼里根本就不是個事兒,但“不是事兒的事兒”引發了如“意外出柜”“投票誘導”這樣的“大事兒”后,用戶頓時就回過神兒來了。說白了,用戶和互聯網公司本來就沒穿一條褲子,互聯網公司越俎代庖也要有個“度”。
巨頭大戰玩出花
抖音推出的社交產品“多閃”,聊天軟件最怕用戶閃退,不過頭條既然選擇在月活5億的抖音中孵化社交產品,主打短視頻社交的多閃,在服務器這關上應該過了。
硬掰這個手腕,就不是頭條掰騰訊,而是頭條掰用戶了。
事實上,如果事情沒有像這樣戲劇性地爆出來,抖音可能遲早要面對民間輿情自然發酵、爆炸的那一天,就像曾經的大眾點評:去年7月,有用戶反映大眾點評上自己對餐廳、酒店的評價(換言之消費記錄)被意外透露給微信好友,而這些本應是極度私密的信息。有大V稱大眾點評簡直成了“捉奸神器”,點評很快道歉,并取消了相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