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用戶認為,蘋果收取的30%應用程序銷售傭金抬高了iPhone軟件的價格,這個論點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盡管這項裁決對蘋果來說是一種失敗,但要想最終解決這起糾紛,還需要數年時間。這可能不會對蘋果造成真正的傷害,但亞馬遜和谷歌等科技巨頭反而可能被殃及池魚。
5月14日消息,據外媒報道,當地時間周一,美國最高法院以5票支持、4票反對的投票結果對蘋果應用店(App Store)的反壟斷案做出裁決,蘋果被指使用壟斷權力對iPhone軟件市場進行了不公平控制。
盡管這項裁決對蘋果來說是一種失敗,但要想最終解決這起糾紛,還需要數年時間。這可能不會對蘋果造成真正的傷害,但亞馬遜和谷歌等科技巨頭反而可能被殃及池魚。
蘋果應用店是大多數iPhone和iPad用戶下載軟件的唯一地方。iPhone用戶認為,蘋果收取的30%應用程序銷售傭金抬高了iPhone軟件的價格。而蘋果辯稱,消費者沒有資格提起此類訴訟,因為蘋果只是為應用程序提供了交易市場。在蘋果的論點中,只有應用程序開發者才有資格對其提起反壟斷訴訟。
以羅伯特·佩珀(Robert Pepper)為首的蘋果用戶曾對蘋果提起訴訟,指控蘋果的做法導致市場缺乏價格競爭,因而讓應用價格過高。美國最高法院曾就此案做出裁決,即消費者確實有資格起訴蘋果,這對蘋果應用店業務造成了重大的反壟斷威脅。
最新裁決主要是程序性的,但此次裁決引發的未來法庭糾紛可能會持續數年。為了贏得訴訟,消費者必須證明他們受到了蘋果在其平臺上軟件分銷瓶頸的傷害,這種傷害以更高的價格體現出來。
法官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在多數法官支持的裁決中寫道:“蘋果的做法沒有多大意義,只是讓其可以擺脫這場和其他類似的訴訟。”
Kasowitz Benson Torres反壟斷行為主席凱文·阿奎特(Kevin ArQuit)表示:“蘋果仍有可能贏得這場官司。法院沒有說他們輸了,它只是說消費者有權對其提起反壟斷訴訟。”
蘋果在聲明中表示:“今天的裁決顯示,原告可在區域法院繼續他們的訴訟案件。我們有信心,當事實被披露時,我們將取得勝利,并相信在任何標準下,歐洲服務器租用,應用店都不存在壟斷行為。”
原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開放市場研究所(Open Markets Institute)法律主任桑迪普·瓦希森(Sandeep Vaheesan)去年寫了一篇簡短文章支持原告。他表示,反壟斷訴訟既復雜又令人費解。他指出,最高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已經持續了10年。
瓦希森表示:“原告現在將有機會證明他們的指控,并有權要求賠償和證實他們的指控。但要讓原告獲得真正的勝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阿奎特表示,考慮到業務面臨的風險,蘋果可能會尋求和解。他說:“我認為,這將是一個長期的案件,才能達成最終結果。不過在短期內達成和解是可能的,因為蘋果不希望這個案子被擱置。”
克利夫蘭州立大學反壟斷法教授克里斯托弗·塞格斯(Christopher Sagers)表示,與原告周一獲得的程序性勝利相比,證明壟斷指控的是非曲直更具挑戰性。
塞格斯稱:“原告們在此案中提出的訴訟相當困難,他們指控蘋果存在壟斷行為。事實上,當你買到iPhone,唯一能買到應用程序的地方就是蘋果應用店,因此蘋果對該市場的獨家支配使應用程序變得更昂貴。”但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是,蘋果的iPhone應用程序是否能與谷歌的安卓(Android)應用程序競爭。
瓦希森指出:“法院只對程序性問題做出了裁決,這不會立即改變科技平臺的任何情況。但這代表著一個重要命題,即科技公司和其他中介機構無法通過改變產品定價方式來規避私人反壟斷訴訟。”
有些分析人士猜測,蘋果可能會對其平臺進行調整,以回應這一裁決。Creative Strategies分析師本·巴賈林(Ben Bajarin)在Twitter上表示:“我希望蘋果繼續承受壓力,但蘋果在這方面有些變通辦法,不僅僅是降低30%的傭金。”他強調,直接安裝或直接向軟件開發者支付訂閱費也是蘋果的選擇。
對于iPhone制造商來說,美國最高法院的最新裁決是一個令人失望的挫折。如果iPhone用戶在潛在的反壟斷訴訟中獲勝,蘋果可能將面臨數億美元的罰款,而且它可能不得不重新調整其在平臺上銷售應用程序的方式,盡管該案的最終判決可能還需要幾年時間才能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