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促進中國互聯網絡的康健成長,保障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系統安詳、靠得住地運行,類型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系統打點和域名注冊處事,按照國度有關劃定,參照國際上互聯網絡域名打點準則,擬定本步伐。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域名注冊處事及相關勾當,該當遵守本步伐。
第三條 本步伐下列用語的寄義是:
(一)域名:是互聯網絡上識別和定位計較機的條理布局式的字符標識,與該計較機的互聯網協議(IP)地點相對應。
(二)中文域名:是指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
(三)域名根處事器:是指包袱域名體系中根節點成果的處事器。
(四)域名根處事器運行機構:是指包袱運行、維護和打點域名根處事器的機構。
(五)頂級域名:是指域名體系中根節點下的第一級域的名稱。
(六)域名注冊打點機構:是指包袱頂級域名系統的運行、維護和打點事情的機構。
(七)域名注冊處事機構:是指受理域名注冊申請,直接完成域名在海內頂級域名數據庫中注冊、直接或間接完成域名在海外頂級域名數據庫中注冊的機構。
第四條 信息財富部認真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的打點事情,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互聯網絡域名打點的規章及政策;
(二)擬定國度(或地域)頂級域名CN和中文域名體系;
(三)打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配置并運行域名根處事器(含鏡像處事器)的域名根處事器運行機構;
(四)打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域名注冊打點機構和域名注冊處事機構;
(五)監視打點域名注冊勾當;
(六)認真與域名有關的國際協調。
第五條 任何組織可能小我私家不得采納任何手段故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互聯網域名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六條 我國互聯網的域名體系由信息財富部以通告形式予以發布。按照域名成長的實際環境,信息財富部可以對互聯網的域名體系舉辦調解,并宣布更新通告。
第七條 中文域名是我國域名體系的重要構成部門。信息財富部勉勵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統的技能研究和慢慢推廣應用。
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配置域名根處事器及設立域名根處事器運行機構,該當經信息財富部核準。
第九條 申請配置互聯網域名根處事器及設立域名根處事器運行機構,該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相應的資金和專門人員;
(二)具有保障域名根處事器安詳靠得住運行的情況條件和技能本領;
(三)具有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詳保障法子;
(四)切合互聯網絡成長以及域名系統不變運行的需要;
(五)切合國度其他有關劃定。
第十條 申請配置域名根處事器及設立域名根處事器運行機構,應向信息財富部提交以下書面申請質料:
(一)申請單元的根基環境;
(二)擬運行維護的域名根處事器環境;
(三)網絡技能方案;
(四)網絡與信息安詳技能保障法子的證明。
第十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域名注冊打點機構和域名注冊處事機構,該當經信息財富部核準。
第十二條 申請成為域名注冊打點機構,該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配置頂級域名處事器(不含鏡像處事器),且相應的頂級域名切合國際互聯網域名體系和我國互聯網域名體系;
(二) 有與從事域名注冊有關勾當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三) 有從事互聯網域名等相關處事的精采業績和運營履歷;
(四) 有為用戶提供恒久處事的諾言可能本領;
(五) 有業務成長打算和相關技能方案;
(六) 有健全的域名注冊處事監視機制和網絡與信息安詳保障法子;
(七) 切合國度其他有關劃定。
第十三條 申請成為域名注冊打點機構的,該當向信息財富部提交下列質料:
(一)有關資金和人員的說明質料;
(二)對境內的頂級域名處事器實施有效打點的證明質料;
(三)證明申請人諾言的質料;
(四)業務成長打算及相關技能方案;
(五)域名注冊處事監視機制和網絡與信息安詳技能保障法子;
(六)擬與域名注冊處事機構簽署的協議范本;
(七)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遵守國度有關法令、政策和我國域名體系的理睬書。
第十四條 從事域名注冊處事勾當,該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
(二)注冊資金不得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配置有域名注冊處事系統,且有專門從事域名注冊處事的技能人員和客戶處事人員;
(三)有為用戶提供恒久處事的諾言可能本領;
(四)有業務成長打算及相關技能方案;
(五)有健全的網絡與信,莫斯科服務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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