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發布《關于督促互聯網網絡接入服務企業依法持證經營的通知》。《通知》要求,歐洲服務器租用 云服務器,自2018年1月1日起,未取得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業務、內容分發網絡(CDN)業務經營許可的企業,不得繼續經營相應業務。
通知顯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104家企業已依法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各通信管理局頒發的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70家企業已依法取得內容分發網絡(CDN)業務經營許可證。
目前,北京百悟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企業已提交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業務或內容分發網絡(CDN)業務經營許可申請。在正式取得相應許可前,上述企業不得繼續發展新用戶、簽署新合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北京愛無限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等147家企業未按前期承諾取得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業務或內容分發網絡(CDN)業務經營許可證,應自覺停止相應經營活動。經查詢,蘇寧云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網銀互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網盛生意寶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奧飛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業均在此名單內。
工信部要求,各相關通信管理局要及時對上述企業未履行承諾的事實按“不良記錄”錄入企業違法不良記錄信息庫。同時,要加強督查,對擬退出市場的企業,指導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用戶善后工作;對擬繼續經營的企業,在正式取得相應許可證前,督促其不得繼續發展新用戶、簽署新合同。各基礎電信企業不得為其新增經營性網絡資源。
同時,要求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強督查,一經發現非法經營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業務、內容分發網絡(CDN)業務的企業,要依法嚴肅查處,云服務器租用,并按“違法記錄”錄入企業違法不良記錄信息庫。各基礎電信企業應從合同約束、使用監測、違規問責等方面,加強清理排查和規范管理,不得為非法經營提供網絡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