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心恩物業總經理鄧仲濤于2012年至2017年期間,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服務器租用 免備案服務器,向聯通、電信、移動三大運營羽凡地區負責相關業務的工作人員行賄,共計184萬余元,獲取違法所得65萬元。
廣州番禹區人民法院以鄧中濤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10萬元。
2012年至2017年,鄧仲濤通過實際控制及掛靠形式,以廣州心恩物業、教恩管理、廣某環保科技名義與中國聯通廣州市分公司進行激戰選址租賃業務往來,期間,鄧仲濤多次向聯通廣州市公司番禺區銷售公司負責基站選點、租賃等工作的員工何某賄送現金共計46.5萬元。
2012年至2017年,鄧仲濤在與中國電信廣州番禹分公司進行基站選址租賃業務往來中,多次以銀行轉賬形式,向電信番禹分公司負責無限網維護和規劃等工作的員工黃某賄送共計107萬余元。
2016年,鄧仲濤在與中國移動番禹分公司的業務往來中,同樣以銀行轉賬的形式,向移動番禹分公司負責基站選址等工作的主管唐某賄送款項近30萬元。
案發后,美國服務器租用,鄧仲濤退出違法所得6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