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全文如下。
近年來,我國稅收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持續優化,納稅服務和稅務執法的規范性、便捷性、精準性不斷提升。為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稅務監管體系,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現就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著力建設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大幅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明顯降低征納成本,充分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堅持依法治稅,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斷優化稅務執法方式,著力提升稅收法治化水平;堅持為民便民,進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務措施,更好滿足納稅人繳費人合理需求;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切實解決稅收征管中的突出問題;堅持改革創新,深化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變革;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各項改革措施,整體性集成式提升稅收治理效能。
(三)主要目標。到2022年,在稅務執法規范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稅務執法新體系,實現從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基本建成“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不打烊、定制服務廣覆蓋”的稅費服務新體系,實現從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能化、個性化服務轉變;基本建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的稅務監管新體系,實現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分類精準監管轉變。到2025年,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強大的智慧稅務,形成國內一流的智能化行政應用系統,全方位提高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能力。
二、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
(四)加快推進智慧稅務建設。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著力推進內外部涉稅數據匯聚聯通、線上線下有機貫通,驅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制度創新和業務變革,進一步優化組織體系和資源配置。2022年基本實現法人稅費信息“一戶式”、自然人稅費信息“一人式”智能歸集,2023年基本實現稅務機關信息“一局式”、稅務人員信息“一員式”智能歸集,深入推進對納稅人繳費人行為的自動分析管理、對稅務人員履責的全過程自控考核考評、對稅務決策信息和任務的自主分類推送。2025年實現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與大數據智能化應用深度融合、高效聯動、全面升級。
(五)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24小時在線免費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制定出臺電子發票國家標準,有序推進鐵路、民航等領域發票電子化,2025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六)深化稅收大數據共享應用。探索區塊鏈技術在社會保險費征收、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等方面的應用,并持續拓展在促進涉稅涉費信息共享等領域的應用。不斷完善稅收大數據云平臺,加強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持續推進與國家及有關部門信息系統互聯互通。2025年建成稅務部門與相關部門常態化、制度化數據共享協調機制,依法保障涉稅涉費必要信息獲取;健全涉稅涉費信息對外提供機制,打造規模大、類型多、價值高、顆粒度細的稅收大數據,高效發揮數據要素驅動作用。完善稅收大數據安全治理體系和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態勢感知平臺建設,常態化開展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和檢查,健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確保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加強智能化稅收大數據分析,不斷強化稅收大數據在經濟運行研判和社會管理等領域的深層次應用。
三、不斷完善稅務執法制度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