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修訂征求意見稿第十三條規定,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站群服務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大數據“殺熟”是利用大數據平臺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市場行為,須依法懲戒規范。“看得見的政府之手”不能放任自流而須有所作為。政府思維要更新,立法進程要跟進,市場監管也與時俱進。通過立法給平臺企業戴上緊箍咒,促其行進在市場中道,不踩紅線否則受罰,不越規矩否則付出代價。
何為大數據“殺熟”?一是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根據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當營銷策略之外的因素,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價格的;二是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尚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通過補貼等形式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三是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電子商務平臺競爭者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生活中,人們對大數據“殺熟”并不陌生。當瀏覽感興趣的商品時,電商平臺會一股腦地給你推進同類商品。在商品排序中,會有平臺刻意將某種商品靠前推薦,以便讓消費者下單。即使平臺沒有刻意制造價格噱頭,平臺企業也足以通過誘導或誤導消費者的方式實現營銷。大數據“殺熟”是平臺企業利用其掌握的數據信息資源,比其他市場主體更容易獲得市場利益。
大數據時代的平臺經濟,若由“看不見的市場之手”放任之,美國服務器租用,就會形成野蠻生長的態勢。大數據“殺熟”還有更讓人反感的方式。一些旅游和餐食外賣平臺,給予老用戶甚至VIP用戶的價格遠高于新注冊用戶,這種明目張膽的價格“殺熟”,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故而,必須依法規范促平臺經濟遵守市場規則,抑制其通過大數據優勢通過信息壟斷獲得超額利潤。日常監管和制度規范自是應有之義,對違規平臺設定既合規又能觸及心靈的罰則至為重要,征求意見稿的意義正在于此——可以并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大數據“殺熟”的平臺主體而言,這是相當嚴厲的“緊箍咒”。
時不時念念咒,平臺主體就會變成守規矩的孫大圣,而不至于成為囂張跋扈的孫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