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車數據收集帶來的個人隱私和國家安全風險,即將納入管控。
5月12日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官方網站發布了關于《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本次征求意見稿總共二十一條,涉及運營者、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的定義范疇,運營者收集個人信息或重要數據應當堅持的告知責任和使用權限,運營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或重要數據的安全評估等等方面。
數據是智能汽車的命門。從軟件定義汽車到數據驅動迭代,汽車在使用過程中貢獻的數據已經成為眾多車企最為寶貴的資產。但隨著智能化、網聯化的進一步發展,數據安全問題也被放大,比如汽車攝像頭、激光雷達等傳感器對車內車外環境的采集。
消費者的個人隱私、車企的商業機密和國家的數據安全亟需政策進行規范。此前,《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等文件對數據的采集、存儲、傳輸、處理、監督、保護以及出境做了明確的規定,但針對智能汽車的數據管理未曾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可以遵守。
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可謂一場“及時雨”,也是對近期一系列智能汽車安全事件的回應。
“在此之前,我們國家在智能汽車數據管理方的規定措施方面基本是空白,企業在做智能汽車研發的時候,也無法可依,無規可依,這一規定公布以后,企業就可以在指導下做智能汽車相關技術的研發,也保證了智能汽車產業的健康。”清華大學車輛與運載學院創院院長楊殿閣表示。
更多傳感器采集信息更多
涉及問題更大
伴隨著智能化浪潮席卷汽車工業,汽車越來越“聰明”,但數據安全的監管缺失和法規滯后也顯露出來。
智能汽車產生的數據主要分為兩部分,一類是用戶數據,主要關于用戶個人隱私,如微信上車會涉及到用戶賬號和訪問記錄,車內攝像頭、車內麥克風等也可能侵犯用戶隱私。另外一類是車輛數據,包括地理位置、系統信息、業務相關的數據。
2月,博泰車聯網和上汽通用五菱與騰訊公司之間發生法律糾紛,究竟哪一方侵權未有定論,但騰訊聲明足夠引起警惕,即前兩者在未獲得騰訊及用戶的明確授權情況下,可以收集、存儲和上傳微信聯系人信息、聊天信息等敏感數據。
賬號、身份、位置信息等個人信息之外,智能汽車行車路線、運行參數等數據的歸屬權如何界定也成為一個爭議點。正如特斯拉“車展維權”事件中,企業向媒體公布行車數據,是否構成對該車主個人隱私的侵犯,在法律上并沒有完全的界定;但特斯拉公布的數據中包含車架號,車輛屬于個人財產、車架號是唯一標識,識別到車等同于識別到人,國內服務器租用服務器托管,業內人士分析稱,這已經構成對個人信息的泄漏。
個人信息之外,行駛過程中汽車采集的道路環境信息,涉及到地理信息的測繪,更是威脅著國家安全。
隨著車聯網應用快速上車后,汽車更像一臺智能手機,但智能汽車比手機采集的信息面更廣,攝像頭、激光雷達等各類傳感器更多,涉及的安全問題更嚴重。
“在車輛行駛的過程中,激光雷達和攝像頭也時刻采集路面的信息,這些信息很有可能涉及到敏感地點,內容是非法的。不僅內容非法,一些激光雷達精度很高,可能造成精度非法,不應該有這么高的精度。”4月8日,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焦點觀察室》欄目中,出行一客(ID:carcaijing)從楊殿閣處了解到。
而本次網信辦出臺的政策,在信息采集上,對個人信息的采集和地理信息的采集都做出了明確的限制:
征求意見稿第八條和第九條提到,在個人信息采集上,應默認為不收集,每次都應當征得駕駛人同意授權,駕駛結束(駕駛人離開駕駛席)后本次授權自動失效;需要明顯地告知車內人員正在收集個人信息;需要對個人信息進行匿名化或脫敏處理。
征求意見稿第三條提到,將軍事管理區、國防科工等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縣級以上黨政機關等重要敏感區域的人流車流數據,和高于國家公開發布地圖精度的測繪數據都納入“重要數據”的范疇。
跨境傳輸風險難避
必須建設境內數據中心
智能汽車對涉及國家秘密單位的地理信息、環境信息的收集已經引發政府部門的注意。
3月,華爾街日報引述知情人稱,因為擔心攝像頭收集敏感數據,中國政府已開始限制軍方人員和重點國企員工使用特斯拉,部分機構要求員工不得駕駛特斯拉上班,以及禁止駛入敏感企業的住宅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