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6月29日,《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獲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其中明確規定,國內服務器,市場主體不得通過數據分析,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施差別待遇。違法者情節嚴重的,處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7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起草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有關電商平臺“大數據殺熟”的相關處罰規定也出現在了《意見稿》中。在處罰方面,大數據殺熟最多可能被處以“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
點評:隨著互聯網經濟的快速發展,大數據殺熟已是困擾消費者的一大問題。監管出手“反殺熟”已是迫在眉睫。所謂大數據殺熟,是指在線上交易市場,根據用戶提供的數據,加上機器貢獻的算法,歐洲服務器,平臺針對不同用戶進行差異化定價,從而獲得更多的商業收入。此前,幾起在社交平臺曝光的大數據殺熟事件引起強烈輿論反響,主流電商、在線旅游、外賣和網約車平臺無一例外都有“案底”。
然而,由于互聯網服務、商品的價格具有“根據情況不同而實時、動態波動”的特點,這又使得大數據殺熟很難被判定。如今,以深圳為代表的地方性法規將對遏制大數據殺熟進行有益探索。除此以外,盡快出臺明確而具體的法律以及在舉證規則上對消費者適度傾斜也將是制裁殺熟行為的有效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