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數據確權、分類分級、價值評估等方面缺少理論和政策支撐,國內已建設的數據交易中心,有效的數據交易量微乎其微
◇ 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共享方面仍存在障礙,特別是一些垂直系統的數據獲得難度仍較大
世界正邁向數字經濟時代,挖掘和創造數據價值已成為大國競爭的焦點,也是我國治理能力提升和經濟穩定發展的必然選擇,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勢在必行。
今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提出,加快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意見,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免備案服務器,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
數據市場培育:需要勇闖三道關
數據要素市場培育是涉及整個經濟社會運轉的系統性工程。隨著新的業務形態、技術能力和應用場景的不斷涌現,在思想觀念、制度規則等方面產生新舊沖突與矛盾,主要體現為三個方面。
第一道關:業務形態快速革新與數據觀念相對滯后的矛盾。第一代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促發一系列新型業務形態,但社會整體數據觀念仍相對落后,基礎理論和制度規劃仍不完善,給要素市場發展造成了阻礙。一方面,基礎理論認知不足。目前學術界和產業界對數據要素有關概念、內涵和外延尚未達成一致,邊界劃分不清晰,特別是對于數據確權、分類分級、價值評估等方面理論研究不深入,實踐缺少理論指引,如國內已建設的數據交易中心,由于數據確權等方面缺少理論和政策支撐,有效的數據交易量仍微乎其微。
另一方面,制度供給不足。我國關于數據的法律法規相對滯后,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上位法仍在制定過程中,國家數據治理的體制機制尚未理順,數據標準規范有待擴充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亟待抓緊研究制定。如當前數據安全的管理仍存在模糊地帶,公共數據開發和運營缺少依據,企業在開展相關業務時畏首畏尾。
第二道關:技術能力快速提升與資源供給相對不足的矛盾。
數據資源存在底數不明、質量不高、流通不暢等問題,導致數據資源供給能力無法適應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迫切需要。
數據供給不足。數據治理需要具備專業知識體系、專業技能及實戰經驗,當前很多部門和企業對所擁有的數據資源底賬情況還處在混沌或無序狀態,而且存在更新頻度低、多源數據歧義等質量問題,數據難以從資源變為資產乃至資本。
數據流通不暢。受部門職能、責任邊界、數據質量、安全風險等不同因素制約,部門間數據交換共享仍存在較大阻礙。以政府數據為例,隨著各地大數據主管部門的成立,本地數據共享能力不斷提升,但在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共享方面仍存在障礙,特別是一些垂直系統的數據獲得難度仍較大。
第三道關:應用場景快速涌現與安全保障能力相對不夠的矛盾。由于內部治理體系不健全、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安全防護能力跟不上等原因,數據安全風險壓力加大。同時,由于監管思路、模式及手段還沒有及時轉型等因素,隱私保護、數據壟斷等非傳統安全風險浮出水面。
在此背景下,數據泄露問題嚴重。如微博5.38億用戶數據泄露、雅詩蘭黛4.4億條用戶數據泄露、英國某安全公司泄露50億條安全記錄等。據統計,2020年前三季度公開報告的數據泄露總量超過300億條。
在隱私保護方面,雖然在網信辦等多部門的打擊下,移動APP侵犯個人隱私問題得到明顯緩解,但類似剪貼板數據監控、關聯應用調用等新型問題不斷涌現,需要不斷完善監管規則和能力。
在數據壟斷方面,由于大量公共數據集中在平臺企業,如何避免出現數據歧視、信息繭房、大數據殺熟乃至隱私侵犯等問題,管理部門需要不斷更新監管思路、模式及手段。
激發活力:瞄準新型生產關系
激發數據要素市場新活力,歐洲服務器租用,釋放數據要素新動能,政府部門要發揮引領作用。
一是建立完善數據治理體系。
依托數據主管部門,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數據治理體系,厘清政府、企業、個人等在數據要素市場中的權責邊界,營造良好的數據創新應用環境,推動數據要素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完善公共數據資源管理機制。確立數據資產地位,建立完善數據目錄、分類分級、質量保障等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形成公共數據權威高效開放共享機制,確保公共數據資源有效供給。